從今年3月1日起,重慶市不按規定亂排放污水,影響了水環境,將受到重罰。重慶市《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》,并將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, 制造、建筑、電力、衛生以及餐飲娛樂業等,都必須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按規定排放污水。
“許可證”的有效期為5年,排水戶所排污水的種類、總量、時限、排放口位置和數量、排放的污染物種類和濃度等,都必須與“許可證”上規定的一致。
如排水戶沒有將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,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;未取得“許可證”排入管網,或排放劇毒、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,將受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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